“避让”紧急任务中的消防车、救护车是美德!不避让的,违法
鲁西西 发表于:2020-8-31 15:50 复制链接 看图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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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媒体中经常能看到关于消防车、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遇到交通拥挤通行本受阻的情形。大多部分的车辆都会主动避让,为特种车辆提供 “生命通道”。这让看到的我们,也不禁被人性的原始的纯良所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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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还是会有一些车辆对存在“阻碍”“影响”特种车辆通行的情形,并且没有去避让。其中也许有些人不是不想,可能是因为怕其避让行为会违反交通法规,会被罚款扣分。当然还有少数人……他们不避让的动机和思想就不得而知了。

这里就为那些因怕避让行为违反交规,而被罚款、扣分的人解除后顾之忧。

一、特种车俩执行紧急任务时,是否应当避让?
答案是,应当避让!需要注意,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俩是义务,不是可让可不让。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二、应当如何避让?
1、合理避让避让过程中,对违反交规的行为要合理。例如,为避让而压实线、为避让和超过红灯停车线、为避让而进入紧急停车带等。合理避让的行为不会遭受交通处罚。
2、违规避让这是指,对之前的因避让行为采取的违规行为,没有停止或者纠正。例如:避让后一直在紧急停车带行驶、超过红灯停车线后直接转弯或直行通过路口等。违规避让的将会遭受交通处罚。

三、不避让,将承担什么责任?遭受什么处罚?
1、依照《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依照《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三、被处罚了,该如何挽救(救济)?
1、向交警部门申请消除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由驾驶人持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书面材料申请书向辖区交警部门申请核查,交警部门经核实予以消除违法信息。

2、对交通处罚不服,申请复议对处罚决定不服的,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3、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处罚有误的,可以在复议后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四、结语
举手之劳,助人于危难!其行为合情合法,不仅不会被处罚,还会受人赞扬!前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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