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

发表于:2020-8-13 11:07 政策法规 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

第57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和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
  2.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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