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发表于:2020-8-13 11:05 政策法规 19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第22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我部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号),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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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规范条件的废止对电动厢式货车、电动冷藏车应该都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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